1
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、深圳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;不能属于大型企业。
2
未在上交所、深交所、北交所,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; 未获得旧一轮(第一、二、三批)及新一轮(第一、二批)中已获得支持的“小巨人”企业。
3
聚焦重点产业链、工业“六基”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,提出“三新”(打造新动能/攻坚新技术/开发新产品)“一强”(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)推进计划。
▪三新:打造新动能(人才/机构/设备/创新团队);攻坚新技术(突破关键核心,原创颠覆);开发新产品(转化科技成果)。 ▪一强:围绕链主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,提升产业链韧性与安全。 ▪推进计划可覆盖单个或多个方面,提出总体+分年度绩效目标,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,实施期不超过三年(以工信部批复为准)。
4
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。
5
1类知识产权(发明专利.集成电路)授权>12件,且有对应PCT国际发明专利更好。
6
营业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销售费用、管理费用、主营业务成本、净利润总额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研发费用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均值或>行业增值最好。
7
国家标准/行业标准(参与制定)。
8
建议收入>1亿(若大于2亿为佳)。研发投入>1000万/每年。资产负债率<70%。
9
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(如: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)。有产学研合作(有合同协议发票流水)。
10
有ISO体系(各种体系>3个类别最好)。
11
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,如常见的:欧盟CE认证/美国FDA认证/美国UL认证/日本PSE认证/韩国KC认证/德国LFGB 认证。
12
能为龙头链主企业(主要证明依据是合同发票)、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、元器件和配套产品,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。
13
科技成果鉴定(如有更好)。